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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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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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马赞,男,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从检8年以来,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公诉、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工作。先后获得优秀侦查能手、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行政及公益诉讼业务竞赛先进个人等荣誉。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大比武中,被评为“公益诉讼勘验取证能手”。
刑事办案“急先锋”
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务实的工作作风,先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近百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办理了“1.28”马海龙涉黑案、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马学林等人涉恶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11.11”特大电信诈骗案。办理的酒驾老年代步车交通肇事一案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引起了群众广泛关注和共鸣,之后媒体对老年代步车问题进行了追踪调查。同时该案成功入选2018年宁夏十大法治新闻。新闻报道后不久,自治区党委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对此类车生产、销售、使用进行了深入调研。银川市公安局也对电动车、燃气助力车、老年代步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该案的办理推动了老年代步车这一监管的灰色领域进入公众视野,有效带动了司法、执法领域对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他还多次被借调到纪委、监委办案,在办案期间,表现出了一名检察干警应有的职业操守,工作认真,勤学善思,尽职尽责,受到了纪委、监委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公益诉讼“探索者”
他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耕“等”内地、精耕“等”外田,在办理公益诉讼“4+1”传统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办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出行安全“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余件、行政检察案件近30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疫情入户排查中偶遇了一场排查组组员在排查工作的路上与“黑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出于职业的敏感,他认为这条线索比较有典型意义,作为公益诉讼立案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守护老百姓出行安全。为了不影响疫情排查工作,他立即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等排查工作结束后,已是晚上九点多,此时,他心里还想着今天发生的那件道路交通事故,他急忙赶到单位,顾不上吃饭,转身又投入到工作中,联系交警部门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并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他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将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随后针对非法营运车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在市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门口、汽车站附近等处,采取定点稽查、流动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了私家车非法营运行为。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专项整治,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力破解重点行业领域社会治理上的“顽疾”。该案系银川市首例交通运输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借此机会加大对该地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今年5月,代表宁夏检察机关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大比武。他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反复掌握现场勘验及快检操作原理和规范,并模拟现场环境反复操练,不畏困难、刻苦钻研、积极备赛,主动与各省参赛队沟通交流,取长补短,为取得佳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获得“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能手”荣誉称号,宁夏检察代表队在西北6省区(含兵团)检察机关中奖牌数名列第一,在西部12省区中与广西并列第三。

理论调研“先行者”
在理论调研中,勇于探索、细心钻研,及时总结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多篇调研文章、典型案例被相关部门收录并发表。2016年撰写的《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挑战及应对》一文获得银川市法学会征文二等奖。2019年撰写的《陈万银危险驾驶案》案例分析在宁夏检察发表。2019年撰写的硕士研究生论文《论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在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表并出版,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申请立项的课题《增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能力问题研究》顺利结项,被自治区法学会评为合格等次。2020年撰写的《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行政监管职责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未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印发全区各基层检察院学习。2021年撰写的《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的完善路径》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检察日报社组织开展的“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征文三等奖。